甘肃天水人田毅伟(化名)2016年告赢了国家食药监总局。
2016年8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法定期限内对田毅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2011年1月,田毅伟的父亲在一次克林霉素磷酸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输液治疗后突然死亡,其后被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认定为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
田毅伟等家属坚持认为,这是药品不合格导致的死亡,但他们没有选择进行尸检,而是通过搜集克林霉素磷酸酯以及药品生产商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政府信息,试图以此组成证据链条。
田毅伟的表兄王秦(化名)说,为了搜集舅舅的死因证据,表兄弟俩已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食药监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这里的编号显示,一共申请了200多次了,得到的回复次数并不多。” “一路下来,可以说拿到有关信息其实是非常难的。”
2016年2月23日,田毅伟起诉了没有配合公开相关信息的国家食药监总局,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日前,田毅伟和王秦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还在等待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答复。
当事人父亲输液后当晚死亡
“那个时候我在外面,大概凌晨1点的时候医生打电话跟我说父亲死了,他(父亲)感冒去输液,输液没多久后呕吐,当晚就不行了。”2016年,12月27日晚,田毅伟向澎湃新闻回忆其父亲去世的过程。
田某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本文图片均为王秦供图
一份盖有公章、由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出具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显示,2011年1月7日下午,田毅伟的父亲田某某,在甘肃省天水市皂郊镇新庄村输液治疗,输液十分钟后开始呕吐,扎针处肿大,胸闷气短,当晚死亡。
报告表写道,田毅伟父亲输液所使用的药品是注射用克林霉素两瓶(每瓶0.3g,两瓶共计0.6g),生产企业为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田某某的死亡属于“克林霉素严重不良反应死亡病例”。
田毅伟不相信“药品不良反应”的说法,坚持认为这是药品不合格导致的死亡,但家属至今也没有进行任何鉴定。
“我们认为尸检不是唯一的鉴定方案,而司法鉴定的话,现在还没有走到那一步。”王秦说。
被田家人指为问题药品的生产商湖北潜江制药公司的法律顾问高汉生则对澎湃新闻称:“田某某5年以前死亡,当时就应该做鉴定了,死因现在都不确定。我们亲自去过天水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我们的药品质量有问题。”
2016年12月30日,在被问及田毅伟父亲所用批次的克林霉素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时,潜江市食药监局局长何运文避而不答并反问道:“谁能证明他父亲用的是潜江制药生产的药品?”他向 强调,目前无法认定田某某的死因,“没有医学专家委员会的医学鉴定报告,怎么认定死因呢?”
五次起诉潜江市食药监局
田家人不信任上述说法。田毅伟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表兄王秦开始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以便为诉讼搜集证据。
据王秦回忆,2014年底,他们开始和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湖北省潜江市食药监局接触,并陆续开始向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然而,申请信息公开的路比他们预想得艰难。因为向潜江市食药监局申请公开相关信息不顺,田毅伟和王秦还对潜江市食药监局提起了五次诉讼。
根据王秦提供、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文书,田毅伟与潜江市食药监局的5次诉讼中,法院均判定后者信息公开违法,并要求其重新作出答复。
潜江市食药监局败诉的原因多为:在田毅伟要求书面答复的情况下,该局称已通过电话回复,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澎湃新闻查阅这些文书发现,田毅伟要求潜江市食药监局公开的信息包括:“2000年-2015年因使用克林霉素后死亡人数”、“2000年-2015年使用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后死亡的人数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统计数据”、“为降低避免死亡采取的措施和应对方案”,“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药品的名称、规格、症状、造成的后果以及处罚处理结果”、“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年生产的不合格劣药的处理结果”等。
然而,即使田毅伟胜诉了五次,却至今也没有得到他希望获取的信息。
潜江市食药监局一直以“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征求企业意见不同意信息公开”或者“应由省级食药监部门公开”为由拒绝信息公开。
贵州省食药监局给田毅伟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2016年12月29日,王秦告诉澎湃新闻,在与潜江食药监局周旋的同时,他还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申请了关于克林霉素和潜江制药公司药品质量等问题的信息公开。
“我这里的编号显示,一共申请了200多次了,但得到的回复次数并不多。”王秦说。
吉林省食药监局给田毅伟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王秦提供的材料显示,曾有广西、贵州、海南、广东、安徽、吉林和新疆食药监局于2015年底至2016年初向田毅伟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2000年-2015年每年因输液非正常死亡人数”、“2000年-2015年因使用克林霉素后死亡人数”、“2000年-2015年使用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后死亡的人数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统计数据”以及湖北潜江制药公司生产药品曾在该地造成的危害及处罚处理结果等相同问题,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回应。
广西食药监局给田毅伟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这一次,上述7个省份食药监部门并没有以“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征求企业意见”为由拒绝公开。这些食药监部门公开了因使用湖北潜江制药公司生产药品出现死亡及不良反应的数目及严重程度。
新疆食药监局给田毅伟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法院:国家食药监总局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在与上述食药监局周旋数个回合后,2015年10月8日,兄弟俩向国家食药监总局申请书面信息公开。
而后者随后提供的答复在王秦看来却“接受不了”。
他们申请书面公开“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避免死亡采取的措施和应对方案”、“2000年-2015年因使用克林霉素后死亡人数”和“2000年-2015年每年因输液非正常死亡人数”。
国家食药监总局曾答复称,此三项信息均不存在。
另外,对于“2000年-2015年使用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后死亡的人数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统计数据”, 国家食药监总局认为,该项申请内容一直处于监测过程中,未形成正式、准确、完整的信息,遂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也就是说,对田毅伟的四项信息公开申请,国家食药监总局均予以拒绝。
2016年2月23日,田毅伟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告上法院。
同年8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国家食药监总局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田毅伟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行政判决书。
澎湃新闻在该判决书中看到,北京市第一中院认为,参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履行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职责过程中,可能制作或者获取死亡病例分析、评价信息,药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等信息。
而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对其履责过程中可能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以信息不存在为由不予公开的,应对相关检索、查询过程举证。
但国家食药监总局并未给出与内容相关的举证过程。
另外,对于不公开第三项的理由——属于过程性信息,法院认为,过程性信息指“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政府信息,鉴于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决策和行政目的而免于公开”,而国家食药监总局所说的“一直处于检测过程中”与该概念不符。
此外,法院认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理解第三项申请时,采用了与其他三项不一样的标准,存在矛盾。
“这(申请信息公开)很简单,就是在网上发个电子邮件,也没什么成本。”王秦说,“作为个人,我们也不了解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一路下来,可以说拿到有关信息其实是非常难的。”(编辑: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