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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专宰外国人的“黑酒吧”日前被警方取缔。
10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营该“黑酒吧”的犯罪分子招揽外地不良女子提供色情按摩服务,用低劣的洋酒、啤酒及矿泉水作“天价”兜售。近日,静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干某、刁某、金某等10人有期徒刑3年1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不等判决,还对上述10人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至2000元不等。
据检方指控,干某、刁某、金某等10人于2016年2月起,在上海市武定路某号开设专门“吊模斩客”的黑酒吧。期间,他们分工负责,由干某、刁某负责酒吧管理及招揽客人;郭某、付某负责为客人安排女性陪酒、按摩及记账等;金某、王某等人负责“买单”,采用言语威胁、人身控制等方式强行向客人索要钱财;而刁某平、王某浪等人负责在酒吧门口望风及跟踪客人防止报警。
经法院开庭查明,干某等人采用上述方法,指使“黄牛”负责有偿拉客,回扣为客人消费的10%,先后强行向4个国家共8名外籍人员索要人民币44180元。
经部分被害人向相关方面举报,上海警方于2016年3月15日一举端掉该犯罪团伙,将所有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据该犯罪团伙相关人员供述,他们中的个别人员就是2年前上海高阳路某“吊模斩客”黑酒吧的从业者,被上海虹口警方查获后,又来到武定路重操旧业。他们利用外籍人员语言不通、又在酒吧内从事违法色情服务,以及对中国法律不甚了解,天生有顾虑的心理,屡屡开出荒唐“天价”。
法院认为,在本案审理中,干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法院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干某、刁某、金某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其中个别人员属于累犯,遂法院分别以该犯罪团伙中的主犯、从犯的犯罪大小,以及在该团伙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作出了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