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商丘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保障措施和违反限行规定处罚标准。副市长倪玉民出席发布会,市公安、交通、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接受记者现场提问。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轻重污染天气污染发生频次和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在商丘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从12月5日起,市区42条公交线路的1050台纯电动公交车全部实行免费乘坐。分别为:1路、2路、3路、4路、6路、9路、11路、12路、15路、16路、18路、19路、20路、23路、29路、30路、31路、33路、35路、36路、37路、39路、52路、53路、56路、58路、59路、60路、63路、68路、69路、81路、82路83路、85路、86路、87路、88路、90路、91路、96路、101路。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公交公司还及时调整运力,缩短发车间隔,延长营运时间,首班车时间从6时提前到5时20分,末班车时间从20时推迟到21时10分。同时充分利用GPS、3G车载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根据线路具体客流情况,灵活调度,加快车辆周转,确保让乘客及时乘车。另外,限行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出租车的管理,严格防止出租车拒载和乱涨价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市城管局将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和投放力度,确保市民骑乘需要。
市公安部门近几天将持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广泛宣传发布市政府《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引导群众合理出行,设置限行禁行提示标志标牌,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近两天,以宣传教育和劝导为主,对服从管理的车辆不予处罚。下一步,市公安部门将加强路面警力部署和巡查管控,通过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加大对违反限行规定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不计分;对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法收缴并扣留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依法收缴号牌、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机动车限行期间,市政府将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编辑: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