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本想着用快递能快点送到,结果病人都没了,药却还没有送到。
10月6日,杭州的王先生接到老家四川阆中的电话,说亲戚因脑干出血、高血压病在医院抢救,病情危急,急需一种叫“申捷针”的特效药,但这种药在阆中买不到,家里人让他试试在浙江能不能买到。
10月9日,王先生委托同事花了3200多元买了10支“申捷针”,考虑到是救命药,当天下午他就选择了某品牌快递把药品送回老家。他还让买药的同事跟工作人员强调:“这是抢救病人的急需的药”。接单的快递员承诺4天以内可以送达。
当天下午不到两点半,快递收件。根据单号查询,当晚12点左右,快件就运到了杭州瓜沥集散中心。快递送出后,王先生每天都要看一下运到哪里了,到了周三、周四,王先生却发现药品运到了昆明集散中心,便多次催促快递公司。
10月13日下午,王先生的亲戚被医院宣布脑死亡,而快递还在成都准备发往南充。14日一早,快件才被送到四川南充的集散中心。人都没了,药还没送到,王先生于是拨打了快递客服反映情况。
除了快递没及时送达,让王先生不解的还有,“从杭州发到四川的快递为什么中途去了昆明”。他猜测,快递会不会是在杭州瓜沥集散中心出了问题。钱报记者随后从快递客服处了解到,由于昆明和南充的代码比较接近,有可能是人工分拣失误,导致本该发往四川的快递到了昆明。
快递方面也联系了王先生,承认是工作上的失误,对造成的损失也将协商处理。客服人员表示:“我们绝对不会置之不理的,等快件签收之后会进一步联系王先生,给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处理方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的陈松涛律师认为,因为快递公司的责任,导致药品没有及时送到,药品失去了用于抢救病人的价值,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这方面的赔偿责任。尽管药品对于抢救病人有着一定作用,但由于病人抢救无效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药品未能及时送达并不是单一因素,也不是直接因果关系,快递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快递公司是否愿意基于人道主义承担一些责任,也取决于快递公司。
(编辑:鸣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