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经济时代,传统行业拥抱电商是主流。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经济报告》显示,去年电商营收规模8946.2亿元,占网络经济规模的60%强。电商对国民经济与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要,在“懒人经济”成为普遍趋势的情况下,可以说谁把握住了电商,谁就拥有了未来。
在此背景下,40多家服饰品牌从京东撤出,让人看不明白。一方面,京东2016年财报数据显示,京东全年净收入高达2602亿元,同比增长44%,实现扭亏为盈,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也颇为亮眼。多家服饰品牌从京东撤出,相当于与一个大平台决裂,这其实是在与未来打赌,充满了巨大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这些从京东撤出的服饰品牌,在京东平台的业绩并不差,如今年1到8月,太平鸟、真维斯的业绩同比增长分别为90%、40%,增速最快的GXG更是超过了120%。
在京东上尝到了“甜头”,转头却从京东撤出,这在逻辑上难以讲通——放弃可观的市场与利润,正常情况下企业不会这么做。几乎唯一可能的情况,就是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判断的那样,在话语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有第三方平台向这些品牌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促使这些企业“二选一”,而慑于第三方平台的行业垄断地位,这些服饰品牌不得不纳出“投名状”,选边站队。
要求商家“二选一”,前两年个别具有垄断地位的平台就曾采取这种任性做法,引起商家的不满并受到舆论批评。这次40多家服饰品牌从京东撤出,如果最终证实也是受到第三方平台影响甚至胁迫的结果,说明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对此应当高度重视,依法依规推动有关企业和平台积极解决。
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商家要想继续留在“我”这里,就必须从其他平台撤出,这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做法,对商家和其他平台都造成了实际的伤害。电商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商家与电商平台应当是平等关系,只要不违反双方签订的合约,商户怎么布局自己的商业计划,做出怎样的经营安排,都应当属于自主决策的范畴。电商平台对商家的自主决策不应当干涉,事实上也无权干涉,否则就是一种管理权限的越位。
在电子商务领域,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需要共同对商家的产品和服务把关,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审核商户的资质、产品与服务,保证产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是平台需要履行的职责,但平台的权限仅限于这个层面,如果把手伸到商家的经营领域,既对商家的自主经营构成了不正当干预,也对其他平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甚至涉嫌严重违法行为。
在市场占有明显优势份额的大企业、大平台,更应该履行与其体量相称的社会责任。某些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或许短期内能获得一些利益,但从长远看必将伤害商户的感情,并对自身造成某种“反噬效应”,最终害人又害己,何苦呢?
(编辑:贝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