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自河南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河南共有120万人持有居住证,其中新制发居住证13.8万余张。
先行一步 河南2016年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015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居住证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公安部要求,2016年4月1日,河南开始研究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关工作。
为推动《条例》规定落实到位,保障“含金量”,河南根据省内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借鉴广东、河北等已出台居住证制度的省份经验,在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并多次征求11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2016年11月31日,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正式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以维护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含金量”更足 河南版居住证增加两项便利
据了解,《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不仅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条例》,而且诚意更足,“含金量”更高。不仅对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制作、发放、签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还统一了居住证的证件式样、材质,建立了省级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行全省范围内的证件通用和统一管理。
此外,河南版居住证扩大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国务院《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岁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及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两项便利。
完善配套措施 建立居住证持有人公共服务机制
为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相继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目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已经在河南公安机关全面落实。
教育部门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人社部门在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住建部门在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和保障房建设、司法机关在法律援助、卫计部门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都建立完善了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