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这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规划》共七篇、三十章,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实施保障等方面,对山东省“十三五”期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而整个规划的主体和核心是推进“三个市民化”,即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
据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为顺利实现上述目标,山东将创新完善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
上述市民化政策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财政支持基础设施三挂钩机制,构建“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等。
针对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存在的诸多顾虑,譬如:担心失去农村权益、担心城镇房价高、担心城镇生活成本高、担心就业能力不足等,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耿庆海回应称,《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充分尊重各类群体的意愿和利益诉求,通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顾虑,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规划》特别指出,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包括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给进城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此外,将开展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股份制改造,作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赋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农民向城镇迁移能力;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其他集体经济权益规范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产,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编辑: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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