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某晚报的版面上出现了多篇“检讨书”引发关注,内容均为企业向政府部门检讨其在工程中出现了安全隐患。
根据“检讨书”抬头,登报企业多是向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检讨。对此,该局表示,这样做是为了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非处罚。
但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北京时间”(微信号bitme007)也注意到,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曾曝光贵阳市个别单位要求违规企业和个人登报检讨,但因缺乏法律依据,随后叫停了这种做法。
报纸出现多封“检讨书”
2017年1月3日的贵阳某晚报A17版的右下角出现了三则不同寻常的公告,公告标题均为“检讨书”,抬头均为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京时间”(微信号bitme007)注意到,三篇“检讨书”的内容大体相同,都是某公司在监理或建设观山湖区某工程时,因“思想认识不足、管理混乱、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该工程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公司因此做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北京时间”发现,2017年1月3日到11日,贵阳某晚报每天都会刊登2至8篇这样的“检讨书”。这些“检讨书”格式类同,只有个别没有抬头,落款时间从2016年12月30日到2017年1月4日。其中至少涉及参与4个项目的10余家建筑或建筑监理企业。
此外,1月4日至11日在贵州某都市报的版面上,每天也会刊登2至5篇内容相近的“检讨书”。
企业刊发在贵阳某晚报上的道歉书
“北京时间”以广告客户身份致电贵阳某晚报,广告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发布“检讨书”,费用为每日800元。
工作人员告诉“北京时间”,2017年1月5日前后,突然有不少企业集中来问如何刊发“检讨书”。工作人员称,这些企业都是应观山湖区住房和城建设局的要求前来。
据介绍,有些企业的“检讨书”刊发一了周,花费5600元。工作人员表示,至于如何刊发、需要刊发多少天等问题,要企业询问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
官方称此为管理方式并非处罚
为此,“北京时间”(微信号bitme007)致电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局里要求这些企业在报纸上刊登检讨书的。
工作人员告诉“北京时间”,在此前的检查中,他们发现这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求企业进行检讨。
工作人员称由于这些不安全的现象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会对企业进行处罚。而这种“登报检讨”的方式,只是为了提醒企业尽快消除不安全隐患,使管理更加规范,并不算是处罚措施。
此外,这名工作人员称,因为是为了促进企业整改,所以检讨书刊登一期就可以了。
“登报检讨”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时间”(微信号bitme007)注意到,早在2012年9月,贵阳市的多个部门就曾要求违规的个人或单位在报纸上刊发检查。违规的原因则包括“的哥未系安全带”、“运营中抽烟”、“药店违规刷卡”等。
经媒体报道后,涉事部门之一的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将不再采取这种方式。
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告诉“北京时间”,观山湖区住房和城县建设局的做法可能涉嫌侵犯企业法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郑律师表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同样拥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如果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但如果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则不能随意公开,否则就涉嫌侵犯了企业法人的隐私和名誉权。
此外,“北京时间”查询到,《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登报检讨”并不在其中。
对此,郑律师表示,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执法者,不能自己创造处罚或所谓管理方法。因此,这种措施并没有法律依据。(编辑: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