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片大赛“乡村振兴新图景”专题赛征稿启事

  来源:新华网2023-08-21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用图片讲好中国故事,以影像传播中国声音。中国图片大赛“乡村振兴新图景”专题赛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为主题,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新时代、新农村、新农人精神风采的影像

  用图片讲好中国故事,以影像传播中国声音。中国图片大赛“乡村振兴新图景”专题赛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为主题,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新时代、新农村、新农人精神风采的影像作品,展现乡村振兴新图景。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片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支持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特别支持单位:工人时报、浙江安吉余村、河北衡水安平

  巡展支持单位: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技术支持单位:谱时智能云

  二、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新时代中国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幸福的优秀摄影作品,以发生在身边的人物、故事为切入点,通过个人影像视角,以小见大,充分反映中国乡村群众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图景。

  三、征集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四、奖项设置及稿酬

  1.专题赛评委会大奖1名,稿酬8000元。

  2.专题赛金奖5名,稿酬各5000元。

  3.专题赛银奖10名,稿酬各3000元。

  4.专题赛铜奖15名,稿酬各2000元。

  5.媒体推荐奖10名,稿酬各500元。

  专题赛总稿酬含税9.8万元,由活动组委会代扣个人所得税。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5至10张。

  2.作品为jpg格式数码照片,长边像素不低于25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所有作品须附20至500字的图片说明(组照须提供总说明和单幅照片分说明)。

  4.作品除对影调、色彩适度调整及构图非主体部分剪裁外,对原始影像不进行任何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拒绝合成、拼接形式的作品参赛。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六、投稿方式

  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赛事投稿系统“时图”(https://tpds.chnphoto.cn)以真实姓名投送稿件。

  七、评审方式

  专题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作品内容、质量、史料和传播价值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确定获奖作品,专家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参赛作品整体水平决定奖项空缺名额。组委会根据需要通知部分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片以供查验,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八、特别声明

  1.本项赛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为感谢投稿者对专题赛的支持,经专题赛组委会确认为有效的投稿者,均可免费领取赛事投稿系统“时图”3个月图片直播功能及10天AI智能修图功能的使用权。经专题赛评委会确认获奖的作品,均可免费通过中国图片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进行著作权确权。

  3.所有投稿作品将自动存入中国图片大赛官网。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承办、支持单位有权在与中国图片大赛活动相关用途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费用。

  4.获专题赛铜奖作品(含)以上奖项的获奖者不得重复。

  5.专题赛获奖作品将进行多场次、多种形式的展出。活动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的展示数量予以删减,对文字说明予以补充、修改。

  6.专题赛组委会对赛事所有流程、环节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九、联系方式

  投稿咨询:010-63076129(工作日8:00-17:00)

  技术咨询:010-88052585(工作日8:00-17: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2层(新华社三工作区)



中国图片大赛“乡村振兴新图景”专题赛征稿启事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