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讯(通讯员:张川楠、易理)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宜宾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强长江流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认真当好“生态保护员”。
指认现场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春季来临,长江野生鱼类迎来繁殖高峰期,随之而来的也是非法捕捞长江野生鱼类违法犯罪的高峰期。2023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宜宾派出所连续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抓获非法捕捞人员3名,查获禁用渔具3套,渔获物若干。
禁用工具
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后,迅速落地核查,于3月4日、3月16日分别抓获在宜宾市叙州区长江水域使用禁用渔具真饵复钩非法捕捞长江生河鱼的曾某、杨某、张某。上述嫌疑人均在明知长江水域禁渔的情况下因一时嘴馋,遂抱着侥幸心理到长江边进行非法捕捞。目前,该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长江公安提醒:
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至江安县沙沱子长江水域系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守好一江碧水,保护长江生态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长江公安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若提供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鼓励。(举报电话:110/0830-3625110/0831-510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