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讯(通讯员:任文波 值班编辑:张良)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始终对非法运输、储存汽油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零容忍”态势,可四川新龙一男子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竟然将明令禁止的“隐形炸弹”——1000升汽油非法存储在自己家中,用于修建房屋,所幸被警方及时发现。
2月13日,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公安局博美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治安巡查工作中发现,一村民尼某(男,43岁,新龙县通宵镇人)涉嫌非法储存汽油,遂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尼某在铁的事实面前,如实供述了自己2021年3月偶遇一雅安油罐车驾驶员,并私下协商出资14000元购买成品汽油1000升,一直储存在雄龙西乡母亲家中,准备修建房屋时使用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尼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非法储存的汽油被全数查扣收缴,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个人不具备储存条件。个人私自囤积或者销售汽油,是违法行为,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任何个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如有发现非法储存和销售汽油行为,请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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