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讯(通讯员:张川楠、毛小毛 值班编辑:孙玉民)2023年2月7日14时35分,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江安县公安局110指令称:在江安县江安长江大桥有人跳江轻生,请求长江公安处置。
将落水女子救助上巡逻艇
成功将落水女子救助上岸
接警后,江安派出所民警立即携带救生设备前往现场,与现场宜宾江安海事处工作人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合力将轻生女子从江中救助上岸,并将其抬送到岸边等待的120救护车,陪同护送至江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将落水女子送至岸上救护车
经了解,轻生人员名叫苟某某,因感情纠纷,从而产生轻生念头。随后,再检查跳江女子身体无碍后,民警鼓励苟某某对生活要有期望,并交代家属要做好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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