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龙两男子酒前推杯换盏、酒后拳脚相加
“酒前”是朋友,“酒后”拳武行。在喜乐的迎春年味中,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的新龙两男子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反倒对自己的行为羞愧难当,后悔不已。
2月3日,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公安局尤拉西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村民在推杯换盏的聚会中,因为生活琐事,酒后拳脚相加,影响极坏,为捍卫法律尊严,防止潜在矛盾升级,派出所当即将涉事双方依法传唤到所内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普某(男,32岁、子拖西人)与尼某(男,33岁,子拖西人)对其在聚会中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酒后双方动手打架,所幸被现场亲友劝阻,才未产生严重后果的事实经过进行了如实陈述。
目前,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普某、尼某二人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经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法治宣讲,当事双方已握手言和。
警方提示: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喝酒别任性 打架有苦果!(任文波)
值班编辑: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