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 国家药监局官网20日发布通告,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这些药品包括: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等。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网站)
通告指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督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责任编辑: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