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魏薇 实习生 胡静蓉)房贷可以延期还款,车险可以延保吗?疫情之下,这是很多车主心中的疑问。
近日,一张上海车主的诉求截图在网络上流传,其中写道,上海因为疫情导致私家车无法上路行驶,保险承担的风险几乎为零,却依然收着高额保险费。他本人的人保车险也没有通知减费或者延期的政策,他认为人保承担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不匹配,进而希望保险公司能对车险进行减费或者延期。
针对疫情下上海地区车险是否有相关减费、延期等政策,中新经纬以客户身份咨询人保财险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不仅上海,近期,北京、天津等多地受疫情反弹影响,部分地区人员保持相对静止,私家车也几乎停驶。车险能否有相应减免政策?
车停保费不停
“保险公司一直在催交车险保费,但我发现很多车停在路边或者车库,一个多月都没有动过,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出险率完全是降低的,在法律上也属于不平等的情况。”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张健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
张健坦言,从3月中旬起,他所在的律所一些工作人员开始陆续被隔离。从4月1日起,所有人都不允许上班,他也一直居家办公。张健的家庭拥有两辆私家车,每辆车的保费约四、五千元,每年总共缴纳约1万元保费。
不久前,他先后咨询了两辆车的投保公司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工作人员的回复都是“没有这方面通知”。
5月9日,张健起草并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疫情期间为机动车车主延保、减保、免保的倡议书》。在这份倡议书中,张健提到,目前,上海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约为500余万台,随着企业的停工停产、市民的居家办公、居家隔离,大部分企业用车、私人用车停滞在家,不能正常使用。由此带来的是,上海市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意外受损等事件的大幅度降低,各类机动车保险赔付事宜发生率也大幅减少。
他建议,借鉴2020年武汉防控新冠疫情时的经验,加强对上海市对于停工停产、居家隔离的机动车停驶政策的支持力度,各商业保险公司能够适当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保障期限,或在新保险年度中不降低保险赔付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地减少机动车主保费,减轻机动车主的经济负担,全社会共同携手共渡难关。
张健表示,这份倡议的依据:一是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坚持人民至上 做好金融支持抗疫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其中一条是鼓励拓展保险责任。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扩展新冠肺炎责任、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和人群渡过难关。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早有先例
事实上,早在2020年疫情发生之初,保险业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
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曾于2020年2月10日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其中一项建议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倡导财险业全力配合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湖北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暂时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同时制订好有关操作细则。”
当年3月4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地区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的实施细则》,对湖北省部分车辆保险期限给予延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的保险期限进行延长。
以湖北地区车险保费测算,银保监会表示,湖北地区保险公司将2020年1月23日起所有有效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适当顺延,按1.5-2个月的顺延期限估算,减少车险保费支出约37亿-50亿元。
“客户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主体,没办法单方面修改合同。”一位财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2020年武汉发生疫情时,监管机构要求所有保单延期一个月,这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意见。
北方某市一家财险公司支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车险费改后,保费已经非常低了,现在保险公司本身成本很高,9成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在亏损状态,客户这两个月不用车,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能只是减轻一点成本压力。
不过,她也提到,其所在保险公司规定,客户脱保只要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对下一年投保基本上没有影响,因此有些客户暂时不用车了,就会选择先脱保。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保险的定价与风险要匹配,最近很多人呆在家中,也并不开车,这种情况下风险也会大幅下降,赔付也会减少,因此保险的定价基础发生了一些改变,这显然有利于保险公司。所以从消费者利益考虑,应该从定价合理性角度返还部分保费或对下一期保费优惠,是比较恰当的。
存在哪些难点?
业内人士认为,与武汉“封城”时有所不同,上海等城市的车主如何确认车辆受疫情影响没有使用,还存在一定难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保险合同是事先约定的,也是通过精算的,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局部地区的人口流动管制可能导致了小轿车出行相对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降低,所以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推出相应优惠政策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现实的操作当中,要保险公司更改合同难度比较大,而且不便操作。
“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证明私家车在疫情当中没有使用,或者停在车库里,这证明成本太高,在操作上有难度。”董登新对中新经纬表示。
董登新提到,2020年武汉“封城”,车辆也无法行驶。而现在很多车在A地注册,B地使用,甚至在C地投保,这就造成很难去追踪轨迹。
另外,返还保费的做法在现实中操作中也存在难点。“如果退还保费,退给谁,退多少,这涉及到被保险人之间的公平性问题,需要掌握车辆的行驶里程和使用状况。但很多保险公司其实并不了解,或者说没有将其纳入到信息的范围之内,这是实际操作中的一个难点。”朱俊生谈道。
而从保险公司的主观意愿上看,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提到,这实际上涉及到保险合同的变更问题。“像一年期的车险是一个短期险种,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愿意变更的。”郭金龙说。
他进一步指出,这几年受疫情严重影响,保险公司也有较大经营困难和压力,在机动车停驶的情况下,其保单赔付率低,但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赔付率高。比如去年河南暴雨造成的洪水灾害,车险业务肯定亏损很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愿意延保,或者退还部分保费,即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这样的合约也是可以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可能很难去变更。
郭金龙表示,对于车主来说,在居家隔离等情况下私家车确实没有出险,从社会需要、消费者利益考虑,监管部门鼓励保险公司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帮助困难人群渡过难关,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抗疫中的积极作用。而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响应监管部门的鼓励,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保持原来的状态,因为去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的业绩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保险公司也有较大的经营压力。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中新经纬表示,从公平角度来说,车辆不开动,风险大大降低,保险公司应该延期。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认为,对保险公司而言,即便保险没有延期也并不违约。而且,虽然在此期间没有出行,但是遭遇暴雨等其他事故,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看来,保险公司属于商业机构,可能并不愿意主动做减免保费或者延保的行为;另一方面,从商业角度看,有的保险公司不愿意先出头,因为一旦有保险公司开先河,其他中小保险公司能否负担得起也要考虑。中国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有八十多家,但前10位的保险公司占整个车险市场的比重约70%。因此,他认为,头部车险公司可以率先按照监管要求,先带头让利。
保险公司不妨眼光放长远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也指出,从长远经营角度看,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推出一些延长保险期等优惠措施,以此提升客户好感度和品牌形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是应该尽量对消费者更多让利和支持。从保险公司本身的长期经营看,这些让利实际上可以对其留住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形象,都具有积极的效果。”郭金龙对中新经纬说道。
董登新提到,从总体精算来看,保险公司若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担一定损失,不妨从大局角度考虑,给予投保人适当优惠,如将保险期拉长,延长两个月左右保险期也并不意味着事故发生率会提高多少。
“如果保险公司不计较车在哪里跑、在哪里注册,只要买了本地保险就可以适度延长保险期,这种做法相对简单,也比较人性化。”董登新表示。
杨泽云则认为,作为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以及交强险等部分可以出台相应政策。他举例,2007、2008年北京奥运单双号限行,也没有减免车险保费,但是减免了交强险部分的保险费。
郝演苏表示,可以由监管部门召集保险公司共同商议,制定一个相对能够实施的政策,将这些问题作出一些安排,让车险公司在合理的状态下能够解决一些问题。
朱俊生总结称,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公平,以及不同的投保人之间的公平角度讲,费率的厘定一定是要跟风险相匹配,这样才会公平合理,这是一个方向和趋势,保险行业确实还有需要提升的地方。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