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军,46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民。因为有两个孩子要上学,而种地一年收入才三万块,
所以他就想着做点别的补贴一下家里的费用,于是他想到了村里以及附近村庄农民手头上多余的玉米。
在2014年11月到2015年3月期间,他就从事了收购玉米的小本买卖。但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个事情被判
刑了,经法院审理,王力军因违反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经营玉米收购,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
余元,数量较大,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而他就是因为没有“粮食收购
许可证”!
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很多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但它的前身“投机倒把罪”则赫赫有名,
和著名的反革命罪、流氓罪处在同一历史段位,在97年刑法修改时被废止。可罪名废止,不代表功能废止。
“投机倒把罪”则赫赫有名,和著名的反革命罪、流氓罪处在同一历史段位,在97年刑法修改时被废止。
可罪名废止,不代表功能废止。
但是对于王力军他称自己此前不懂法,触犯了法律,认罪伏法。
但判决后,他心里也有疑惑:“我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粮站是不是就不该接收我的玉米?
但他们对这个没有要求,有些地方还打电话鼓励我去他们那里交粮。”
对于这个判决很多网友也炸开锅了,大家都议论纷纷:
不过小编感慨“幸好吃玉米不需要办证”
(编辑: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