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迎来大改革!“能跌能涨”!居民用电不涨

  来源:中新网客户端记者 李金磊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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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 李金磊)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多地限电限产的背景下,电价再次迎来重大变革。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电价迎来大改革!“能跌能涨”!居民用电不涨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情况。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通知指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指出,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通知要求,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抑制不合理电力需求,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通知要求,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这会对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产生什么影响?彭绍宗认为,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

他表示,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上浮不限,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居民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对于此次改革,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居民用电价格是否上涨?

国家发改委表示,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万劲松强调,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会影响物价水平吗?

老百姓关心,此次改革会不会影响物价水平?

彭绍宗指出,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

彭绍宗表示,如果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会在一定程度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用电成本,对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从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总体来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

(编辑: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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