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执法。
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电子烟已纳入烟草制品范畴,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7月21日向当地一家经营电子烟商家发出行政处罚书,罚款2000元,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5月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电子烟专项监管行动。在今年5月31日 的“世界无烟日”中,深圳市控烟办联合南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来到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区开展专项控烟行动,对各商铺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发现,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内,个别工作人员和市民存在吸电子烟行为,且店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烟标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电子烟门店展开详细检查并固定证据,对店内吸烟人员当场处罚50元人民币并责令改正,在店内吸烟的2名消费者,也被现场开出50元的罚单,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因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依法作出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门店经营者也当场表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遵照控烟条例规定,在显眼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执法。
深圳市控烟办检查人员表示,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自去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少部分商家“视而不见”、部分商家通过网络、朋友圈等销售渠道“打擦边球”的现象,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下一步,深圳的各职能部门要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执法震慑,让广大市民在更清新的空气中自由呼吸、在更宜居的环境中享受生活。
(编辑:鑫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