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黑名单”,违法违规必食苦果
背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4月7日向社会公布第五批主播黑名单,共58名,54名主播、4名电子竞技职业选手都涉嫌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被列入黑名单的主播将在行业内禁止注册和直播,封禁期限5年。
小蒋随想:“涉嫌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指什么,公告里未详述。透过“黑名单”里一些人的昵称,如“金莲约门庆”“虹灯区-蓝剑”,“暗示”昭然若揭。
进一步看,穿着暴露、动作下流、出口成脏、散布谣言、诋毁社会……往往是不良主播博人眼球、异端出位、赚取打赏的惯常套路。种种恶劣行径,污染网络空间,违背公序良俗,冲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对于受众,尤其是对懵懂的青少年,负面影响不容小觑。网络不是肆意妄为的地带,行业协会将违法违规者“拉黑”,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必须的”。
涉事直播平台难辞其咎。面对不良主播、低俗表演、负能扩散“群魔乱舞”,如果平台方不叫停,甚至迁就纵容,很可能是为了流量和利益。平台如果虚置内容审核之责,是给自己“挖坑”,倘若不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无法在日益规范的行业中行稳致远。
“拉黑”从第一批到第五批,说明一些主播违规违法还不收手,更表明行业监管秉承“伸手必被捉”,这给仍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对主播而言,不要以为被“拉黑”没啥大不了,反正能“捞一票”。必须指出,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有关人员将接受刑事处罚。至于平台管理者,若明知主播在网络上制作、传播淫秽视频,放任不管,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玩火可能自焚,雷池不容逾越,违反法律法规,必然自食苦果。
(编辑:鑫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