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即使没有买车,但为了“以备不时之需”而学车的人也不在少数。对于车,一般车主都是不愿意外借的,怕车问题损坏车,更怕出事故连累到自己;但总有一些人抹不开情面还是会借,这种机动车借出去以后发生了事故到底车主用不用承担责任,又该如何赔偿呢?
首先说赔偿的问题,开车的朋友肯定都知道车都是有保险的,比如说交强险就是强制购买的;购买了保险的车出了事故基本上是由保险公司在理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第49条相关规定:因租赁或借用等情况使得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若定责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金超出额度范围的部分,则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的,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将车借出去后出了事故,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则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在保险范围外的则是由使用人来赔偿。
那么,什么时候出借人(机车所有人)应该承担责任呢?根据法律规定,当所有人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的,应该负责。以下3种情况下,车主就应该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1、明知或正常情况下应知该出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将车借出,且该隐患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的;
2、明知使用者不符合驾车要求还将车借出的,比如说使用人的驾照等级不够不能驾驶这种类型的车辆,或者使用者只是会开车但是并没有驾照的;
3、发现使用者有酒驾、服用管制性精神药品或麻醉品、有当前不适合开车的疾病或状态不适合开车的情况后,仍然将车借出的;
所以说,车主有没有责任主要还是看自己有没有过错,当机车所有者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也就是说不存在以上3种情况)时,就不需要承担事故的赔偿及其他责任。一般来说,谁使用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在事故中使用者的责任还是更大一些。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