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大型购物节“二选一”攻防战继续上演,临近“双11”大促,天猫、拼多多等平台强制商户“二选一”的风波再次引发关注。而到了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二选一”将违法。
“双11”临近,商家遭遇电商平台“二选一”
近日有媒体报道,大批品牌商家被天猫要求提前退出拼多多3周年庆促销活动、下架商品甚至关闭旗舰店。
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在朋友圈公布了九张证据截图,而阿里巴巴方面则表示此事“纯属虚构”。
但就在拼多多表示反对天猫“二选一”的同时,自身也被曝出存在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行为。
10月11日,电商平台淘集集CEO张正平在朋友圈喊话,“拼多多,请停止你的表演,请停止要求商家‘二选一’,不要再贼喊捉贼!”
张正平表示,拼多多为了自己搞促销活动,要求商家必须在拼多多和淘集集之间“二选一”。拼多多员工和主管在商家群内限期48小时内下架在淘集集的店铺,否则就处以三级处罚(商品全部下架,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电商平台“二选一”攻防战已不是新事物
所谓“二选一”就是平台之间争夺稀缺的优质商家资源,挤压竞争对手商业空间的行为。
其实,“二选一”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新鲜事物。每逢大购物节临近,不同电商平台之间商户遭遇“二选一”的冲突就不绝于耳,甚至会变成一场你来我往的攻防战。
2017年,天猫被质疑为遏制京东618大促,要求服饰商家“二选一”,迫使海澜之家、真维斯等数十个知名服装品牌退出京东618活动。刘强东公开表示:“二选一”是下三滥的竞争手法,不会赢到最后。
刘强东表态:“二选一”是下三滥手段
然而在当年“双11”预售期间,京东回击天猫的方式也是“二选一”。有卖家向媒体表示,京东强迫商家站队,对于参与天猫大促的商家将会取消展位。
“在天猫出现的商家就会在京东消失;或同款商品某个平台上优惠幅度更大,但就是显示没货,很神奇。”一位经历了2017年“双11”购物节的买家这样告诉记者。
不难看出,往年“二选一”的冲突主要是天猫和京东,今年为何拼多多也成了当事人?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与拼多多的高速增长有很大关系。2017年6月到2018年6月,拼多多成交额达2621亿元,同比增长583%;拼多多2018年二季度平均月活用户数为1.95亿,同比增长495%。
“尽管‘双11’购物节每年成交额都在增长,但购买力如果被其他平台大量分流,天猫不可能无动于衷。”
《电子商务法》明年实施,“二选一”将违法
有专家指出,从行业发展形势看,“二选一”是一场“零和博弈”,巨头为了一己之私让商家、消费者选边站,商家和消费者却失去了选择权。
事实上,早在2015年10月起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就要求,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但实施三年来效果不尽如人意。有电商卖家向记者表示,卖家被强迫“二选一”并非个案。目前一些大品牌还有底气抗拒这种行为,但对于中小型及成长型等话语权较低的品牌来说,是一个较为严重的打击。
电商分析师孔彤彤告诉记者,“尽管电商平台强迫‘二选一’是违规行为,但商家为了保护自己的核心利益,也只能接受。规定对于平台的约束力大小关键还是在于违法成本的高低。”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根据这项规定,电商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的竞争手段将构成违法。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向记者表示: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行为构成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不当限制,平台最高面临200万罚款。“二选一”行为中,平台存在滥用平台优势,并对商家的自主经营权构成侵害,属于不正当竞争。
张柄尧说,若商家或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张旭)